根据我院设立学习奖励金政策:凡在平行志愿填报我院且高考成绩超过第三批录取分数线的普高毕业生,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文科3名,理科3名)。文、理科第一名各奖励8000元,第二名各奖励6000元,第三名各奖励4000元。现将奖励名单公布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科类 录取专业 名次 奖励金额 16330545110656 王斌 文史 会计 1 8000 16330547111202 茅红艳 文史 老年服务与管理 2 6000 16330755111923 陈慧敏 文史 会计 3 4000 16330332151546 谢荣翔 理工 国际经济与贸易 1 8000 16330760150931 杜阳菁 理工 酒店管理 2 6000 16330546151239 强欢欢 理工 会计 3 4000
(元)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