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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日期 : 2017-09-07 来源 : 阅读次数: 次 分享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办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2017年凡(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普高(浙江、省外)、五年制)被我院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考生需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考生请于92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到我院办理:

需要寄送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行政楼202

邮寄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金海三道433

邮编:325025

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97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0577-86533927 0577-86533901 0577-86556791
  • 传 真: 0577-8653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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